金华市职称人才补贴
金华市为了能够更有效地吸引并长久留住各类专业人才,特别精心制定了职称人才补贴政策。
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,通过提供切实的经济支持这种方式,积极激励更多的人才主动地去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以及职称等级。因为只有人才的专业技能和职称等级不断提升,才能够为城市的发展增添源源不断的活力。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来说,他们可以依照既定的规定流程去申请补贴。这样做的好处是多方面的,一方面,它有利于缓解个人在职业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经济压力,让人才能够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;另一方面,这也充分彰显了政府对人才培养与发展的高度关注,体现了政府重视人才、鼓励人才成长的积极态度。
部分政策详情如下
(1)专业技术人才奖励
对市(区)属制造业、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、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行业企业,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1年以上,并于2020年5月4日(含)后新晋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(以取得资格时间为准),给予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。具体标准为:
1.新晋升正高级职称的,第一年给予3万元、第二年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。
2.新晋升副高级职称的,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。
3.新晋升中级职称的,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资助。
(2)安家补助
引进的高层次职称人才在市(区)属用人单位工作,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并落户的,可按规定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,具体标准为:
1、对正高职称人员,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;
2、对副高职称人员,给予3万元的安家补助;
(3)生活补贴
首次从市外引进,在市(区)属企事业单位(含民办非企业单位,不含参公事业)就业的,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各类人才,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,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,对申报当年1月1日,不超过45周岁的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,给予第一年5万元、第二年8万元、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。
(4)租、购房补贴
全职引进的博士、硕士和“双一流"高校本科、普通 本科、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40 万元、20万元、15 万元、8 万元、4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三年内最高 5.4 万元、3.6万 元、2.88万元、2.16万元、1.44万元的租房补贴。
其中:正高、副高级 职称人才,分别参照博士、硕士标准享受;高级技师、技师, 分别参照“双一流"高校本科、普通本科标准享受。同时,满足相应规定的高端人才租赁房申请人还可享受按不同层次人才,给予租金全免、免两年、免一年和减免50%等不同额度的补助。
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给予房价总额最高2.5%的购房补贴。


(5)子女入学
市区引进的各类人才,子女入学事项按层级予以分类解决,其中在未落户实行的积分制中,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可获得中级职称、技师为10分;副高职称、高级技师为20分的子女入学加分优惠。